安心放心用心替您解決問題、使命立達的徵信社
中文English
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0800-555-018 更新時間: Aug 12 2017 16:28:05
填表諮詢徵信部落格安心徵信社Facebook安心徵信社Google+安心徵信社慈善傳愛♥│網站地圖
「請勿使用skype網路電話打服務專線,因為收訊不佳會影響服務品質,如人在國外建議加line或微信用免費通話或訊息諮詢 」

我想要離婚,要有甚麼條件

我想要離婚,要有甚麼條件

當您婚姻走不下去,想要離婚,但是沒有任何理由,?
民法上離婚的十大要素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ㄧ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ㄧ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1. 重婚者
2.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此條修正後,適用於男女/男男/女女之間)
3. 夫妻之ㄧ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4. 夫妻之ㄧ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5. 夫妻之ㄧ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6. 夫妻之ㄧ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7. 有不治之惡疾者
8.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9.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 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因故意犯罪的意圖,推測日後極有可能再犯, 於此保障他方配偶得訴請離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ㄧ方得請求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ㄧ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若您有需要協助與諮詢,隨時歡迎撥打我們安心徵信社,24小時免費諮詢:0800-555-018。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