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40歲李姓男子前年和十二歲國一女學生交往,竟還利用自己擔任國小警衛機會,把小女友帶到學校的保健室或涼亭等等地嘿咻,甚至還把車子開到學校球場「車震」,女學生家長得知後提告,高雄地院考量他無前科,已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等理由,依和未滿14歲女子性交等5罪判刑2年,緩刑5年,並且需義務勞務及參加法治教育。
根據檢警所查出,李男長期和妻子分居,在2011年間,他因為接送讀小學兒子而認識了同校六年級被害女學生,在隔年他到該國小任職警衛,見到女學生已經升國一,竟對她展開猛烈追求。
送手機和衣服
女學生在偵查中所證稱,李男不但會幫她買衣服還辦手機,甚至還會買蛋糕替她過生日,但是每次外出見李男,她都會騙媽媽說是要「跟同學出去玩」,兩人是在她答應交往之後才有了性行為。
判決所指出,李男和女學生在2013年1.2月之間開始交往,在同年4.5月間,就開始會在周末夜晚將女學生帶到國小保健室與涼亭嘿咻,其中一次還將車停在校內球場「車震」,直到女學生向國中同學透露感情狀況,學校輔導室得知後通知家長報警處理。
聲稱你情我願
李男應訊時所坦承一切,與女學生異口同聲所表示兩人是男女朋友交往,所以你情我願,法官考量他無前科坦承犯行,且和被害人和解賠償,因此網開一面,依《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減輕其刑,並給緩刑,但需供兩百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五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李男在案發後已被原任職的國小解僱, ??記者昨未連繫上雙方。親職教育專家楊俐容表示,未成年子女若在家中得不到關愛,就可能向外尋求填補對象,父母應多關心子女,掌握孩子行蹤避免憾事。
隱私權政策 © 2014, 安心徵信社 power by 安心徵信社
二十四小時免費諮詢0800-555-018 營業時間:24小時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