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監聽談論
一、從白曉燕命案談起:
在從前的戒嚴時期,監聽還未法制化之前,是由警備總部來負責監聽業務,後來正式法制化以後,監聽就由調查局全權負責,無形中,又大大增加了調查局的濫權威力。
二、違法監聽事件層出不窮。
三、官商勾結 透過民間業者進行監聽。
四、以合法掩護非法:
另外,調查局還有一招,那就是「夾帶走私」,在依法提出監聽票的申請時,會事先暗藏夾帶、或事後再於空白處補進一些與該案件完全無關,但卻是調查局想要竊聽的人。
五、其他的監聽單位和監聽方式。
六、法律上的保護措施。
七、監聽和反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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