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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蒐證

鬼父性侵女兒 逼兒頂罪

新北市一名鬼父性侵4歲親生女兒,時間長達一年多,他為了找替罪羔羊,竟狂揍11歲兒子,連椅腳都被打斷,逼兒子頂罪,自稱指侵4歲妹妹;後來媽媽警覺有異狀,女兒才哭訴「壞人是爸爸,不是哥哥」,兒子也哭求媽媽「快救我和妹妹」;鬼父被判刑18年,新北地院另判他賠償160萬元。

女兒哭訴壞人是爸爸
這名鬼父自97年起,趁妻子外出買東西或睡覺時,侵犯就讀幼稚園的小女兒,並威脅「不可以告訴媽媽」、「若媽媽問你,要說壞人是哥哥或幼稚園同學」。媽媽幫女兒洗澡時,發現她下體與肛門紅腫且流血,不斷逼問,女兒起先回答「是爸爸」,後來聽到父親的開門聲,嚇得改口誣賴是哥哥性侵她。

鬼父為栽贓給11歲的兒子,拿塑膠椅和木頭椅狂揍他,連續打斷兩把椅子,兒子受不了,只能承認指侵妹妹。但媽媽後來發現,兒子明明好一陣子沒有住家裡,女兒下體紅腫情況卻未改善;再次逼問,女兒改口說是同學做的,媽媽憤而控告女兒的同學,但檢方查無實據結案。

鬼父判賠160萬元
99年間,媽媽幫女兒洗澡時又察覺不對,這回女兒才敢吐實,說是父親性侵,「壞人是爸爸,不是哥哥」;媽媽於是轉問兒子求證,兒子哭求媽媽「快救我和妹妹」,媽媽氣憤難平,怒告丈夫,並帶兒女離家。

本案刑事部分,二審法院日前判鬼父18年徒刑;民事部分則再提求償300萬元。但鬼父對犯案是否否認到底,指女兒是受妻子慫恿,才會做不實指控。法官依刑事判決等證據,認定鬼父性侵,扣除已領取的40萬元被害者補償金,判賠160萬元,可上訴。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 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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