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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上傳76性侵犯個資 女警最後被記過法辦
台南市警局婦幼隊女警日前承辦「性侵高再犯危險人數公告」時,因眼疾看不清,竟將「性侵再犯危險公告名冊」裡的76名性侵犯個資,公告在婦幼隊官網達42天,市警局獲報後趕緊將檔案下架,依洩密罪將女警記一大過處分,並函送台南地檢法辦。
據了解,該女警在去年11月10日誤傳的性侵再犯危險公告名冊內容,包含曾在台南犯下性侵案嫌犯的名字、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再犯程度等個資,部分已結案、低再犯風險者也在名單中,市警局同年12月21日獲報後,隨即將該檔案下架、展開調查。
該女警為特考班畢業,從警約10年,承辦性侵害相關業務已4、5年,去年因雙眼視差大動手術矯正,但眼睛仍有部分後遺症,竟在承辦業務時不慎出錯。女警得知鑄下大錯也相當後悔難過。
台南市警局表示,2日召開會議討論人事懲處,雖女警因眼疾不適一時失察,但仍觸犯洩漏國防以外之機密罪,且觸法情節明確,予以一大過處分,調離現職,並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同步追查下載過該檔案的電腦IP位址,呼籲民眾請立即刪除,切勿轉傳,以免觸法。
性侵犯罪者資訊是否公開一直備受爭議,美國依《梅根法案》規定各州需公布性罪犯和騷擾兒童罪犯的檔案,並告知性侵前科者入住的社區,將有性侵兒童前科者公開,提供民眾查詢、預防保護兒童。
台灣兒童、少女遭性侵的案件時有所聞,且部分屬於性侵累犯,立法院雖在2005年、2011年參考美國《梅根法案》修訂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制度,但僅止於由主管機關建立全台性侵犯的檔案資料,並對犯罪者以電子腳鐐追蹤、保安處分等,未提供民眾查詢。
(來源:中時)
女警因為身體關係的緣故,而不小心將這些性侵嫌犯的名字上傳到官網,但是竟然長達42天才有人發現,也是讓小編覺得這個過程有點誇張了~
現在刪掉的話,我想應該也是來不及,應該很多人都有備份下來了
而許多網友都認為,這是好事、畢竟很多性侵犯都是出來後繼續再犯、再進去,這樣公布至少可以杜絕很多可能性,女警應該要嘉獎,而不是記過。
但其實就台灣法律而言,的確是沒辦法這樣公布的,講究人權與隱私,只能說很多時候法條與道德是相悖的。
大家還是要做好有很多法條是會與道德衝擊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