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失蹤5天 竟成別人禁臠
為了十萬元!桃園縣魏姓越籍配偶因娘家積欠地下錢莊4億越南盾(折合新台幣約58萬元),甘願成為洛姓男子禁臠、發生多次性關係,只為了預支十萬元薪水,幫娘家解決燃眉之急,因妻子失蹤5天,引來丈夫追查而曝光,洛男因此吃上通姦官司。
桃園地檢署調查,魏女嫁來台灣後從事家管,夫家雖然經濟狀況不好,丈夫仍反對她外出工作,2人住處還是向林姓友人借的。
魏女向檢方說,去年8月娘家來電,指因積欠地下錢莊4億越南盾還不起,屢遭暴力對待,她急著想籌錢,私下拜託林姓友人幫忙想辦法。
林男介紹魏女到洛男住處幫傭,林男告知魏女:「可向洛男先預支十萬元,就趁丈夫不注意時,到洛男家做一些打掃工作即可。」
魏女8月30日前往洛男平鎮市住處看「工作環境」,洛男卻以「今天不能待在我家」為由,將她帶往附近飯店。魏女說,一進房間洛男就對她毛手毛腳,並說:「妳如果不把我們之間的事說出去,不與丈夫聯繫,我就會先借妳十萬元,讓妳幫娘家度過困境,妳再幫傭慢慢償還即可,妳已跟我來飯店了,最好跟我配合,反正妳老公也不會相信妳了。」
魏女因此任憑洛男「擺佈」,5天內往來飯店與洛男住處,不僅發生多次性關係,手機門號也被換,幾乎成了洛男禁臠。
魏女丈夫發現妻子失蹤後四處打聽,對洛男起疑,洛男連忙將魏女送回越南,但醜事仍曝光。魏女丈夫控告洛男及林男觸犯通姦、和誘罪,桃園地檢署昨天偵結,依通姦罪嫌起訴洛男,林男因僅單純介紹幫傭工作,獲不起訴處分。《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 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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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也有著這樣的心願:「現在,好想見你。」
因為一時疏忽,而被陌生人帶走的孩子,現在在哪兒?和孩子的最後一面不歡而散,好想再見孩子一面給他一個笑容;妻子出門買菜,如同以往的每一天,只是你再也沒等到她回來;丈夫去接小孩,但小孩沒等到他的爸爸,你也沒等回老公;年輕時不懂事,傷害了關心你的朋友,現在好想彌補,但朋友不知在天涯何方……
日夜的擔心與懸念,只想得到一個確定的答案;也許他還活著某方,也許他早不在人世,真的很想知道他的消息,讓這種沒有止盡的心碎能有一個終結,可是登報了、報警了……還是杳無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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