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市有一名五十五歲的王姓婦人,在1983年和五十七歲的曾姓男子結婚,兩人育有兩女。而王女控說,夫妻兩人原在台北經營窗簾公司,但是經營不善破產而結束營業,而丈夫卻怨天尤人的不事生產,全都靠她在餐廳工作養家。王婦原北以為可以產生革命情感並且共渡難關,但是丈夫卻在外結交小三還同居。她還深信丈夫要是倦了總會回來,曾經以丈夫名義投保。
但是沒想到,曾在十三年前為要帶女友出國,竟然自行解約保險,還把長女名下的汽車拿到地下錢莊借錢2次,讓他們母女兩償還負債,大女而還因此差點自殺,他還偷走了原告首飾和藏匿生活費,連阿嬤死後的留下一千元手尾錢也都不放過,現在騎車的罰單都是算到機車她頭上,導致她的機車駕照被都吊銷。
三 年前,她姊姊就好心收留他和丈夫到新竹協助做餐廚,但是他還是不改惡習,還勾搭上同在廚房撿菜婦人兩人進而雙宿雙飛,在外還宣稱他已經換了新老婆,她才頓時覺悟,因才而訴請離婚。
因為女兒出面證稱父親和母親到八德三年多了,也不知他現在住在那裡。而法官也多次傳喚歐男到庭說明行蹤蒐證,卻未到案說明,都沒有告知妻女的行蹤,兩人早已無維持婚姻意願,若維持有名無實婚姻恐沒有幫助,因此准王女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