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相關連結
網路犯罪公約 | 網路犯罪 - 安心徵信社,網路世界的陷阱與誘惑非常多,讓我們幫助您遠離犯罪之網!

網路犯罪

隨著手機的發達,網路已經成為每個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但這樣的便利伴隨而來的是許多潛藏的犯罪機會,透過網路,許多犯罪集團會利用通訊軟體或其他的途徑來製造犯罪陷阱讓你踏入。

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0800-555-018

網路犯罪公約

網路犯罪公約(Cyber-crime Convention)是於2001年11月由歐洲理事會的26個歐盟成員國以及美國、加拿大、日本和南非等30個國家的政府官員在布達佩斯所共同簽署的國際公約,自此《網路犯罪公約》成為全世界第一部針對網路犯罪行為所制訂的國際公約。

網路犯罪公約在第二章自第二條至第十條中制定了簽署國需要對九類網路犯罪行為以刑法處罰:

1.非法存取(Illegal access):指任何故意威脅或攻擊電腦系統及電腦資料的行為。

2.非法截取(Illegal interception):此類行為包括非法截取電腦傳送的「非公開性質」電腦資料,此項規定是用以保障電腦資料的機密性。

3.資料干擾(Data interference):包含任何故意毀損、刪除、破壞、修改或隱藏電腦資料的行為,此項規定乃是為了確保電腦資料的真確性和電腦程式的可用性。

4.系統干擾(System interference):此項規定與第四條的「資料干擾」不同,此項規定乃是針對妨礙電腦系統合法使用的行為。

5.設備濫用(Misuse of devices):包含生產、銷售、發行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從事上述各項網路犯罪的設備。

6.偽造電腦資料(Computer-related forgery):包括任何虛偽資料的輸入、更改、刪改、隱藏電腦資料,導致相關資料喪失真確性。

7.電腦詐騙(Computer-related fraud):包括任何有詐騙意圖的資料輸入、更改、刪除或隱藏任何電腦資料,或干擾電腦系統的正常運作,為個人謀取不法利益而導致他人財產損失,這是需要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行為。

8.兒童色情的犯罪(Offences related to child pornography):包括一切在電腦系統生產、提供、發行或傳送、取得及持有兒童的色情資料,此項規定是泛指任何利用電腦系統進行的上述兒童色情犯罪行為。

9.侵犯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的行為(Offences related to infringements of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此項規定包括數條保障智慧財產權的國際公約列為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網路犯罪公約》也規定這些行為必須為故意、大規模進行,並使用電腦系統所達成的。


越來越進步的社會,越來越先進的科技,帶來的便利也是伴隨著許多的風險以及潛藏的犯罪,尤其是透過各式各樣線上付款或是通訊軟體而來的犯罪機率更大,對於這樣的情況,我們希望可以透過網路犯罪的專區讓您更理解網路犯罪相關的一切,以及也能讓您有所警惕。

若您有需要協助與諮詢,隨時歡迎撥打我們24小時免費諮詢:0800-55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