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遊戲衍生犯罪
網路竊盜(竊取遊戲帳號、虛擬寶物、裝備、貨幣等)、詐欺(以詐術騙取玩家遊戲裝備)、強盜、恐嚇、賭博等問題。這與前面所探討的網路詐欺是同一個道理。只是這是從遊戲中衍生出來的犯罪...
其中以無故使用他人帳號、密碼入侵電腦、無故取得、變更、刪除電磁紀錄(刑法第358、359條)為主。當然,遊戲是好玩,但是被遊戲玩,可就不好玩了。尤其還是被人給操控甚至是被迫,那是違反自己的自由意識,還會讓自己陷於危險之中。
如果在遊戲中被人詐騙,那麼就應該趕緊去報警,不然會被對方給逃走,若是放任對方逍遙法外,恐怕只會有下一個受害者的產生。所以說,遊戲在生活中是為了調劑生活、創造樂趣,而不是利用這樂趣來使人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