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搞外遇 妻怒告
北市警中正二分局已婚崔姓警員和辦公室莫姓單身女警大搞婚外情,並以每周3到4次頻率密集到飯店、摩鐵開房間,崔妻查到先生透過手機密集訂房的通聯記錄,兩人都否認姦情,但警方督察單位認定陳、莫「行為不檢」記大過調職。新北地檢署以沒有捉姦在床,且雙方已和解,22日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服務北市警中正二分局交通分隊的崔姓警員,與劉姓妻子結婚多年,但他從去年底,就和同單位的莫姓女警傳出曖昧,兩人也背著分局同事搞辦公室地下情。
據指出,警方公務電話大都有側錄,兩人為避免姦情曝光,不是面對面溝通、以手機長話短說,就是透過line簡單回應。
崔妻發現先生經常徹夜不回,調閱通聯紀錄發現,陳員在電話及line中都沒和莫姓女警出現露骨對話,卻從去年底開始,以每周最多4次的頻率,向新北的飯店、摩鐵訂房,崔妻據此認定兩人「開房間」,怒告兩人妨害婚姻。
曖昧情遭揭穿,兩人矢口否認通姦不倫戀,但警方督察單位查察,認定兩人在公務繁忙之際搞曖昧,以行為不檢為由將陳、莫兩人記大過,都調離現職。
新北地檢署指出,兩人在LINE的對話雖曖昧,雖密集開房間,但崔妻沒能捉姦在床,也找不到具體通姦證據,且陳男事發後,也已與妻子協議和解撤告,全案處分不起訴。中國時報【陳俊雄╱新北報導】
被抓姦在床在法律上就是穩輸,相反,沒能抓姦在床的話,哪怕有其他佐證,也可能讓外遇一方和小三逃過法律制裁,可以說證據的齊全是官司成敗的一大關鍵。在法庭上,兩造雙方常常各說各話,上演羅生門,因此只能靠有力證據才能取信法官,所以證據保全真的很重要。但一般民眾畢竟不是專業人士,就算知道蒐證的重要,但對如何蒐證會有不確定性,蒐證過程中是否違法,以及蒐證後怎麼保全證據都不是這麼清楚,因此在訴訟中,可能會發生蒐證違法或蒐證保全上的失敗,導致證據無效或證據不足,輸掉官司。
這也是為什麼徵信社會有證據保全這個服務,除了幫委託者為案件蒐集證據外,也負起全責保護證據,以在法庭上給予委託者最有力的支持,好討回公道,不因一時疏忽,或抓姦時機錯誤而吃了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