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4度結婚 依舊下流當風流外遇不斷
梅姓人夫梅開4度卻不改偷吃本色,去年9月在汽車旅館被妻子當場抓姦,介入別人婚姻的朱姓女子挨告妨害家庭。梅妻指出,丈夫戴婚戒、左腰還刺她的名,但朱女否認知道梅男已結婚,高雄地檢署採信,處分不起訴。
梅妻指稱,結婚後調閱戶籍資料才知丈夫已結3次婚,感覺被騙婚、騙財已很受傷,沒想到又發現對方在外偷吃,去年9月在摩鐵抓姦並不認識朱姓小三,但丈夫戴婚戒、左腰又刺她的名,朱女「應該」知道他已婚。
小三坦承與梅男進入汽車旅館,但辯稱當晚身體不舒服,對方是陪她去休息,兩人並無性行為,也不知道梅男有家室。但梅妻拿出朱女手寫給丈夫的書信,文中寫到兩人不僅有親密關係,還因此受孕,婦產科函文也證實。
梅男為朱女護航說,與現任正宮結婚前曾跟朱女交往,但對方後來不知道他已婚。檢方調查,梅男在去年8月7日結婚,朱女寫給他的信是同年8月19日,當時提到懷孕,推估受孕時間應該在男方結婚前。
儘管梅妻又提出丈夫與小三在臉書對話,與抓姦時的和解書,但檢察官發現,內容無法判斷男方已有家室,且難認定9月雙方上摩鐵時,朱女已知上床對象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被控妨害家庭並無積極證據,處分不起訴。
中國時報【曹明正╱高雄報導】
但一般民眾畢竟不是專業人士,就算知道蒐證的重要,但對如何蒐證會有不確定性,蒐證過程中是否違法,以及蒐證後怎麼保全證據都不是這麼清楚,因此在訴訟中,可能會發生蒐證違法或蒐證保全上的失敗,導致證據無效或證據不足,輸掉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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