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失敗改以配偶權求償 獲10萬
台中市的汪姓女子和鄧姓男同事到汽車旅館「開房間」,汪女的陳姓丈夫前去捉姦,雙方僵持了1個半小時才打開房門,卻未查出任何通姦跡象。檢方偵辦後予以不起訴處分,但陳男認為兩人已損及其配偶權而提起民事訴訟,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兩人必須連帶賠償陳男十萬元。
判決書指出,汪姓女子和陳姓男子結婚之後育有2子,在前年四月間,陳男發現家中有汽車旅館的折價券及未使用的保險套,因而懷疑汪女外遇,他委託徵信社調查,發現妻子和一名鄧姓男同事一同開車外出,並到台中市一家汽車旅館投宿。
陳男立刻報警處理,但警方趕到現場之後,汪女拒絕打開房門,雙方僵持了1個半小時,汪女才將房門打開,但在房間內並未發現任何通姦跡象,但陳男仍控告妻子和鄧男涉嫌妨害家庭,檢方偵辦之後,以其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事後,陳男和汪女離婚,但他認為兩人已損及其配偶權,因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兩人連帶賠償八十萬元,台中地院審理之後,法官認為鄧男與人妻在汽車旅館「相處」,確實讓身為丈夫的陳男身心受挫,判處兩人連帶賠償十萬元。
〔自由時報記者汪良哲/台中報導〕
這也是為什麼徵信社會有證據保全這個服務,除了幫委託者為案件蒐集證據外,也負起全責保護證據。但有需求的當事者一定要慎選徵信社,以防取證的目的沒達到,還大瘦了荷包兩頭空。合法誠信的徵信社才能在法庭上給予委託者最有力的支持,安心討回公道,不因一時疏忽而吃上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