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律常識 - 安心徵信社

離婚法律常識

徵信社相關連結
合法徵信社-離婚法律常識
提供離婚法律諮詢,免費電話0800-555-018

大陸離婚的辦理方式?

案例:小張與大陸妻子感情不睦多年,要在大陸離婚,卻不知道如何辦理登記?

解答:
與大陸配偶在大陸離婚,應備證件:
*協議離婚:大陸地區婚姻登記機關核發之離婚證,經大陸公證處公證,並經海基會驗證。
*法院民事調解離婚:大陸法院民事調解書及收受該民事調解書送達憑證,並經海基會驗證。
*法院民事判決離婚:大陸法院判決及確定證明書,經海基會驗證,再經我法院裁定認可之法院判決及確定證明書。
除上列證明文件外,另應攜帶當事人之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和一年內的彩色相片1張。
若人在大陸,委託代辦時,委託書需經海基會驗證。受委託人印章、身分證。

若您有需要協助與諮詢,隨時歡迎撥打我們24小時免費諮詢:0800-555-018。